中文文献
 
 
 
未尽替代医疗方案告知义务的医疗过错鉴定分析
               
邮箱:

作者: 茹丽娜;  靳晓曼;  王园;  霍宏蕾;  田胜男
作者地址:
来源出版物:中国法医学杂志卷:40期:6
关键词: 知情同意 替代医疗方案 实质性审查 形式化鉴定 过错认定
摘要:

医疗告知是保障患者知情同意、实现自主选择的前提,也是法律赋予医方的一项义务[1]。《民法典》第1219条将替代医疗方案告知纳入法定义务,第1221条以“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”为评判基准,以此遏制告知的简单化和形式化[2]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尽替代医疗方案告知义务。[第一段]


 
   
查看主题词相同的文献,请选择:
*补充疗法
*知情同意
 
查看相同作者发表的文献,请选择:
茹丽娜
靳晓曼
王园
霍宏蕾
田胜男